两个人提出相同的专利申请该怎么处理呢?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
一.专利有哪些类型?
根据我国的《专利法》,专利包括了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主要是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发明,相比审查的比较严格,要经过形式的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2)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用于产品改进的相关发明,审查相对是比较宽松的,只需要通过形式的审查就可以了。
(3)外观专利:主要是用于产品形状改进的相关发明,保护产品的形状,审查起来是比较宽松的。
二、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三、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四、专利申请人资金有困难怎么办?专利费用是否可以减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遵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的相关专利费用。为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负担,《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了可以减缴费用的各种情形,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请求减缴。
五、哪些内容不能申请专利?
1.科学发现:例如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新发现以及纯粹的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等。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对人进行教育的方法、对动物进行训练的方法、生产管理和经商方案、单纯的计算机程序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例如中医的诊脉方法、针炙方法,西医的化验方法等。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是出于国防上的考虑。
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吸毒用具、破坏防盗门的方法和工具,伤害良风习俗的外观设计等都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六、专利申请人为单位,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因此,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
七、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呢?
不同类型的专利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专利 : 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订版)》将外观专利保护期限由原来的10年调整为15年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专利需每年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年费。如果滞后缴费,滞后时间不满1个月,仍按原费用缴纳;滞后时间超过1个月开始按月收取滞纳金,如果滞后超过6个月,就会被收回专利权。
八、专利过期后企业该如何应对?
1.过期1个月内
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2. 过期2~6个月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
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
3. 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
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4. 逾期不理会将会彻底丧失专利权
特指的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彻底终止,无法恢复,可供全民使用。
5. 彻底丧失专利权
一般来说,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期限过期之后,其实很多都已经不具备专利所需的新颖性,加上专利权的丧失,眼前只有重新申请专利方可拯救局面。
申请专利的流程比较复杂,周期也很漫长,提交申请一定要选择经验丰富并且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代理人。否则,可能会因为缺乏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答复,以及流程相关的各种期限、费用、手续等相关经验导致被驳回。这对专利申请来说无疑是增加了巨大风险。发明专利在公开之后才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一旦因为审查缺陷想再次撰写提交时,就会因为之前公开过而失去在先原则,没有了新颖性,也就无法再次申请,其技术方案因无法得到授权保护只能免费被他人使用。所以发明人在专利代理人选择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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