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东莱博议·郑忽辞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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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治理国家的主要领导,应该成为别人的依靠,而不是去依靠别人。自己不能自立,却依靠他人增加权重,没有不穷途末路的。所凭借的(靠山),没有永远强盛的,不知何时就会衰败下去;所凭借的(靠山),没有永远存在的,不知何时就会突然消亡。如果突然失去靠山,又将凭什么继续自己的统治?唉呀!这是专门论述:外力不能长久依靠的。还有更加离谱的,即使所依靠的永远强盛一直存在,却仍然不值得依凭。晋国刚成为诸侯盟主之时,宋国就一心一意的追随晋国,宋国觉得有了强大的靠山。然而,宋国却被楚国军队打败,到了拆尸骨为炊,交换孩子而食的地步。那个时候,晋国忙于应付北狄的侵犯,眼睁睁看着宋国受难,无法出兵相救。那个时间段,诸侯国里最强盛的,没有比得上晋国的了,然而,晋国仍然无法依靠,更何况其他诸侯?唉呀!这是专门论述:外力确实不值得依靠。还有更加离谱的是,魏孝武皇帝被高欢胁迫,而依赖宇文泰。终于有一天,逃脱虎口,迁都长安,逃离了高欢的威胁,得到了宇文泰的扶持,天下事哪有比这个更值得庆贺的呢?然而,魏孝武帝的祸患,不是来自于所畏惧的高欢,而是来自于所依靠的宇文泰。从这个角度来看,不仅仅是不可依靠外力,而且祸患正是来自于所依靠的外力。外力的变化,从来没有停顿过(有时靠山消失,有时靠山无力,有时靠山反噬)。凭借外力来保护自己,这种祸患难道只表现在某一个固定的方面吗?

世人都埋怨郑忽辞婚,说他不能依靠大国来保全自己的地位,这种说法肯定不正确呀。假设郑忽不推辞齐国的婚事,那么鲁桓公被彭生所杀的大祸就不发生在鲁国而发生在郑国了,难道在鲁国是祸,到了郑国就成为福了吗?当然,郑忽辞婚这件事情,确实有许多问题令人质疑。但是,大家只看到他因为自身微弱导致祸患,这样难道就可以用后面的错误来否定前面的正确吗?郑忽曾说:“自求多福,我的将来取决于我自己,依靠大国又有什么用呢?”这句话是古往今来的正确论断。我是自己命运的掌握者,我的福祸取决于我自己。丹朱的父亲是尧,尧却不能帮助丹朱(取天下);管叔鲜、蔡叔度二人的哥哥是周公,周公却不能帮助管、蔡二人(免灾祸);周厉王的儿子是周宣王,周宣王却不能帮助父亲厉王(恢复王位),依靠大国又有什么用呢?如果郑忽确实能够落实这句话(战胜自我,振作起来),那么,《洪范》里所说的五福、《周雅》里所说的百禄,就都不请自来,还有什么所谓的“微弱”能够引起祸患?评论者不讽刺郑忽不践行自己的话,反而讽刺郑忽说错了话,这也是迷惑不清了。后世的君子,如果能够不以人废言,找准事情的根本原因,悟明事情的真相,这样的话,就会真正懂得“天下的福禄再多,临到我身上的,没有一条不是我自己应得的;天下的祸患再多,临到我身上的,没有一条不是我自己应得的。福祸自召,都取决于我自己。”懂得并去践行这个道理,难道说没有大的裨益吗?

《东莱博议·郑忽辞婚》

为国者,当使人依己,不当使己依人。己不能自立,而依人以为重,未有不穷者也。所依者不能常盛,有时而衰,不能常存,有时而亡;一旦骤失所依,将何恃乎?呜呼!此特论依之不可常耳。抑有甚焉者,使所依者常盛常存可矣,犹未足恃也。晋方主盟诸夏,宋谨事之,想其心自以为得所依矣。及阨于楚师,析骸易子,晋迫于狄,坐视而莫能救也。当时诸侯之强盛者,宜莫如晋国晋犹不可依,况其他乎?呜呼!此特论人之不足依耳。抑又有甚焉者,魏孝武胁于高欢,所恃者宇文泰耳。一旦脱身虎口,杖策入关,舍所畏而得所依,天下之乐有过于是乎?然孝武之祸,不在于所畏之高欢,乃在于所依之宇文泰。以是论之,非惟人之不可依,而祸实生于所依也。外物之变,不可胜穷;恃外以为安者,其患夫岂一端耶?世皆咎郑忽之辞婚,不能依大国以为固,殆非也。使忽不辞,则彭生之祸不在鲁而在郑矣,岂有祸鲁而福郑者哉?然则忽之辞婚 ,固亦可厚非也。后世徒见其以微弱致祸,得以后之非废前之是哉?忽之言曰:“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斯言也,古今之笃论也。在我之福,以尧为父,而不能与丹朱;以周公为兄,而不能与管、蔡;以周宣为子,而不能与厉王,彼大国亦何有乎我哉?苟忽能克是言,则《洪范》之五福、《周雅》之百禄,皆我有也,尚何微弱之足患乎?论者不讥忽之不能蹈其言,而反讥言之失,亦惑矣!后之君子,苟不以人废言,释然开悟,则天下之福,无在我之外者,岂曰小补之哉?

【附评】朱字绿曰:“前半极言依人之不可恃,入郑忽辞 婚 事,亟取“在我而已,大国何为”两言为立者劝。末复推广言之,使人震心动魄。文阵一气卷舒,真有杼轴在心之乐”“因不失其亲,士大夫皆然,国君亦何独不然?夏后相可谱妥斟灌

斟郓以兴,晋文依秦穆以霸,亦视其人可亲与否耳?若开国之君,依人起事者尤众,沛公依义帝,光武依更始,明祖依滁阳王,尤其彰彰者。要之:能自立,则依人可藉其资;不能则依人反授之柄。帮自立之一说,无论依人不依人,皆不可以不勉也。”张明德曰:“人生天地,贵于自立,然后可以操之在我,徒依人成事,未免无主。先持定此意,先言依人之不足恃,后复引伸角类之言之。说得淋漓尽致,情事透辟,真有把柄文字。”

附:《郑忽辞婚》

鲁桓公六年。初,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忽辞。人问其故?曰:“齐大,非吾耦也。诗:‘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十一年,郑庄公卒,祭仲立忽,宋人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祭仲以突归,而立之。忽奔卫。十五年,郑伯容出奔蔡,忽复归于郑。十七年,郑高渠弥弑昭公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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