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者的宿命
1
我一直自诩创造者,包括我选择的纹绣行业和我热爱的写作,我喜欢新的东西在我手中被从无到有的创作出来。
在写作之前,我是一个思维很简单的人,甚至能称得上“傻”、“没脑子”。17岁时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工厂里,身边的同事们都比我大,那个时候我总是不会表达自己心中所想,有啥说啥,根本不会三思后行,更不会拐弯抹角。所以常常得罪人,还因此收获了不少的白眼和明里暗里的嘲笑。
本来工作就不是我喜爱的,再加上那份工作属于高危行业,所幸后来成功忤逆反对的长辈们辞职。哪怕到如今我也从未后悔过当初的决定,哪怕年近30岁还没有什么成就,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在向上走。
我还记得上初中时,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思考。我想我自己长大以后会从事什么行业,想我自己为什么会来到世上,我是来做什么的?还跟当时的同桌很严肃地讨论了这件事,我那时候就在想长大之后除了当个作家之外,还要做服装设计师。
其实想想,这些工作都是创造型的,我幻想一片一片的碎布在我手中变成精美的衣服,幻想一个一个的字被我作成有趣的文章。
奥对了,在现实生活中我却是个妥妥的“大冤种”,总是不会买东西,尤其是衣服。从小到大几乎每一次只要跟我妈一起去逛商场买衣服总会在商场里吵架。
我妈的眼光比较偏成熟和传统一些,总想让我穿修身和比较中规中矩一些的。比如长一点的衣服要有腰身才好看,料子要挺括一点的,看着不邋遢,短衣服要正肩,领子最好不要太啰嗦,显得我没脖子等等等等。
而我呢,就喜欢带一点设计感的衣服,年少时候的我总喜欢一些大翻领、蝙蝠袖、抽绳褶皱、亮晶晶这些元素。还喜欢外套背后鼓个包、裤子多带一点兜和补丁、坡跟鞋之类的。
我妈总是用她认为最精准的话来吐槽我:每次跟你来逛街,店里哪件衣服最丑你偏偏相中哪件......我常常因此哭笑不得,气得告诉我妈,我再也不跟你一起买衣服了,哼!可每回都是下次还来。
2
直到长大自己开始赚钱以后,买衣服简直放飞自我,一个朋友说我是头“脱缰的野驴”,简直一点都不为过。
我总买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回来,然后穿个几次就腻了,扔又舍不得,穿又不想穿,很是鸡肋,勉强穿上一次出门就被吐槽。
后来我就开始对那些衣服胡改八改,带袖子的直筒长裙被我剪成背心裙;一套纯黑的衬衫和不规则半身裙被我缝在一起连成一件我觉得很潇洒的披风;网上买回来的浅绿色厚毛衣很长还带个娃娃领,我总把毛衣扎进裤子里穿,因为放在外面堆起来显得肚子更胖,拉下去把屁股包住更丑,后来我索性把下摆的收边给剪掉,再剪掉十几公分的腰身,然后把下摆再缝上去,我甚至设计了一点看似不经意的褶皱用同色线固定住。
还有一件白色的立领加海军领的棉衣,本来我就个头小,衣服均码。我穿有点撑不起来,穿上会显得上半身很壮很邋遢,但就是挡不住我喜欢,留着吧又是放在柜子里头吃灰。
后来打算扔的时候我拿起来看了又看,顿时心生一计,拿起我妈的大裁缝剪刀咔咔几下把海军领给剪掉了。穿上一看,嘿你还真别说,像那么回事了,于是留着穿到了现在......
太多太多衣服被我亲手裁剪设计,然后没多久有的就变身废品被我淘汰,有的一直穿到了现在。
不瞒大家说,我每一次改衣服的时候都在感慨:这设计师到底怎么想的能把衣服设计成这个鬼样子?这么丑有人买没?唉,可不就给我这样的人设计的嘛。
不过被我改过的衣服没有一次被人看出来过。有次我让我妈帮我改一件衣服,我甚是仔细地给她描述我想要的样子,听完后我妈把衣服一扔说:哟(四声,类似于语气词“唉”),我可给你改不上,你自己能改了就改上穿去。
说完就不管我了,然后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哼哧哼哧地裁裁剪剪缝缝合合终于弄好了。我妈不经意地路过看到,拿起来吃惊地问:这是你缝的?针脚可以啊。话音没落又想起什么似的:你会你还让我给你改?等不及我反驳她就又去忙她的事了。
虽然但是,我这个人还是比较懒的。后来好几次衣服破了让我妈帮忙缝一下她都让我自己来,我爸见状立马把我妈说上两句:你是怎么当妈的?丫头让你缝个衣服都不给缝……
我见缝插针:就是。然后在心里偷笑,我爸肯定以为我不会,他不知道这是我跟我妈之间故意而为的小较量。
3
收。说远了。
对于创造这件事,服装设计师仅限于我自己在家里对着我那一堆奇奇怪怪的衣服肆意妄为。真正要让我从事这个行业的话,长大后我对服装设计的渴求并不是那么热烈。
除了顶级的热爱和不得不干这行的人,我可不愿意花钱花时间再去学习做个裁缝。因为任何一件事,人不去热爱它,是永远无法登峰造极的。
至于写作,除了睡觉,我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收集素材和记录灵感。
不对,就连做的梦也是素材,有好多次我都在凌晨时分硬生生把自己从梦中弄醒打开备忘录——记梦。醒了之后看备忘录里记的东西,自己都被精彩到了,情节起伏堪比电视剧,跌宕十足。
为此我的睡眠质量更加糟糕了,白天时的所见所闻哪些事触发我的灵感了,刚开始就在脑子里记一记,后来记着记着就发现大脑居然都给我清空了,只好匆匆记在手机上。所以我是不愁没有东西写的,万物皆素材。
很大一个弊端就是,我总在构思、寻找和触发灵感、逼自己大量阅读、有效输出这些事上花费时间,导致我在处理很多生活俗事上面如同白痴。
包括穿衣这件事,就连最基础的搭配都容易触及到我的盲区。我也不认识什么品牌,每次买衣服都是在网上搜关键词,看到喜欢的样子就买了。
记得有次在网上买了双通勤皮鞋上班穿,后来发现一个同事也有双一样的,我欣喜地对她说:哎咱俩鞋同款哎。
同事淡淡说了句:不一样。
我还一本正经地观察了半天才找出区别:对奥是不一样,你的是圆头我的是方头。
直到后来有一次这位同事在闲聊中说起她的鞋子是什么什么品牌的,还提起客户说看她的气质她的鞋子绝对是正品。我这才了然她当时的神情。
我买过的衣服被身边的人说过包括但不限于:道袍、孝衣、睡衣、寿衣、空手道服、八十岁奶奶穿的......还好后来专门花时间在网上学了几个万能公式作为我的穿衣准则,这才避开了好多雷区,衣品也比以前提升了一点点,以前还因此经常遭到家人朋友们不少的吐槽。
但我是真的忙呀,忙着盖一座看不见的房子。
可见任何事情想要提升都必须要主动去了解和学习其中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就变好看的穿搭,也没有不锻炼不节制就轻易得来的好身体。
4
后来写作中也还是遇到了瓶颈,我发现我越是想作为,文章的质量就越是得不到保障。经常就是要么好几天憋不出一个字,要么毫无文章一堆废话。
作家余华说:“写作的第一个障碍就是让屁股坐在椅子上,先得让屁股和椅子建立起友谊来,并且能够长时间坐得住,剩下的就是写写写。”
我还在忙着建立友谊,汗。
现在,我开始爱惜起我的脑子来了,我生怕它哪天坏掉了,让我再也不能思考和写作。
就连记忆力衰退都让我感到不安,翻出医保卡刷来的各种保健品开始吃,什么鱼油钙片、各种维生素,还有安神补脑液。
毕竟,能找补回来一点是一点吧,不过我这么爱思考的人,我猜大概率是不会得什么阿尔兹海默症的吧哈哈哈。
那么以后,我请你,一本正经的爱自己,写完自己想写的东西之前,不得有误。
毕竟创造者,是供养者的角色,也就是主宰所创生命的王,在这个生命内,一切由我。
我要创造给别人看,而不是每天被别人的创造来喂养。
这是创造者的宿命,
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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