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俗事2

网文分享。

可是这一次,我毫不置疑地相信孙维有罪,她是投毒人,她就是凶手。

孙维的谎言破绽谎言破绽1:

孙维在声明中写道:“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

实际在和同宿舍女生的通信中明确表示:不要打电话给他(童宇峰),不要写信给他,不要向他和朱家人透露任何信息。

其动机只能是凶手的动机,证实了孙维根本不想找到凶手,不想真相大白,间接承认她不恨凶手,换言之已经知道凶手是谁。

谎言破绽2:她在声明中写道:“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实际孙在95年就接受过问讯,正式作为嫌疑人拘传是在97年。

97年的传唤是突然的,因此是95年的传唤和排查就让公安肯定了孙的嫌疑。而最终孙被解除嫌疑的结果,不是经过调查后解除,而是案件被搁置到程序到期后自动解除的。

只有排除嫌疑,才是属于真正的主动性解除犯罪嫌疑人的名分。孙在这点上的失声承认了这点。

谎言破绽3:其声明中讲:“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

贝志城称送交的电邮关于“铊”和“投毒”字眼词句频率很多,在孙维的翻译结果中未见表现。

要承认,“铊”肯定是有白纸黑字的单词,一个机械性的翻译行为能够使孙维人性化的刻意回避,完全符合凶手的心态。

如果说是为怕惹上嫌疑,就可以冷眼看同学生死关头而沉默,仍然是凶手的心态。何况自称宿舍关系好,和朱令关系也较好,况且朱令如果去了,如果孙自信认为不会被查出才沉默,只有代表了她知道铊的隐蔽的毒理特性。

如果她把握不大知道会被查出,那掩耳盗铃只会招致更大的嫌疑,又有悖于她的初衷。拖延时间更会导致不可挽回的恶果,任其发展,倒明确符合了凶手多次投毒,仇恨到就是要置朱令于死地的恶毒。

谎言破绽4:“红斑狼疮”说,帮凶辩解说是在翻译时间前,94年朱令第一次发病后请教其医生母亲所说。

那么结合当时朱令的症状,和孙维在跟老师做课题这一无法回避的事实,孙维试图抵赖她不知道有关症状是铊引起的,隐晦地表示自己对与铊的特性和劳防知识不清楚不了解。

但是作为初级助手参与导师的课题实验,一开始的程序就是接受关于实验过程中有毒物质的自我保护知识,更如果孙维对铊的知识和普通同学一样无知的话,她凭什么在铊的课题组?另一贴中物化2普通同学也证明了他们刚上物化课时,老师就是讲劳防知识。

又一个欲盖弥彰的谎言。

谎言破绽5:“宿舍关系好”。

不用多质证,关系好,孙明明知道铊中毒,会“热心”往红斑狼疮上引?关系好,明明看到了待翻译邮件中的“铊”“投毒”字眼而自动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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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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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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