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货币与商品流通
政治经济学学完一月有余,对于一些专有名词解释仍有些疑惑,遂求索与资本论原著。
今日所要记录的是第三章货币的C篇:铸币:价值记号。众所周知,在政治经济学之中,对于货币,我们的定义是:货币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且货币具有五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与世界货币。其中前二者是货币最为基本的职能,然在本篇之中,并未讨论其五种职能中的任何一种,而是以货币流通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作为流通手段的金,与作为价值尺度的金二者职能的异同;分析在纸币这类能够代替传统金属货币的货币出现之前,由金属所铸成的货币所执行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时,功能的异同。
充作流通手段的金,遂与充作价格标准的金相背离,因此,它虽实现商品的价格,但不复为商品的现实的等价物。从这句话中,我可以看到,作为货币的金,与作为交换对象的金,二者职能是不同的。例如:在明朝时期,政府发布了一种以金作为材料的货币,作为货币的金,政府规定其能够执行五百克金的价值的购买力,但当其离开政府所在,作为交换的商品时,它却并不能执行500克金的购买力了,同时,它所执行的购买力则是由它自身本身的价值所决定,比如:200克(政府在制造这类金属货币时,只使用了200克金作为材料)。
由此,造成了铸币之实在内容与名义内容之分离:即流通中的货币金属量与其所代表的实际货币金属量的不一致。这就导致了另一种结果:具有铸币机能的金属货币,可以由塔中材料造成的记号或象征来代替。通俗来说,就是金这一种货币,在平时使用是太大了的。例如你买一根棒棒糖,一份热干面,使用一粒金子去付款,对于买方与卖方而言均是十分不方便的,从而造成了一些贱金属,如银,铜等去替代这类贵金属去执行相应的职能,例如,我们规定:一金等于百银,一银等于百铜等。由此“在卖与买皆以极小量不绝发生的商品流通领域内,他们遂代替了金。”自此,辅币(Scheidemunze)便出现了。
当这种铸币发展到较高阶段之时,纸币一类货币符号便出现了,纸币这类,已经全部舍弃了其自身的交换价值,倘若政府信用背书失效,则这类纸币便成为“毫无价值的废物”了。同时,纸币流通规律则说明:流通中的纸币总量必须同他们所代表的的实际货币金属量相等。即纸币所能代表的流通金量,是有极限的。通俗意义上说,纸币是不能无止境发行的,否则便会造成通货膨胀。
作为货币的金,与作为交换物品的金,二者之实际价值是可能不同的,但其所代表的价值却是可能相同的,而这背后的价值差异,往往是通过政府信用加以背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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